清嗓子:“好了,简单,走吧。”
“带我男朋友来见见世面,”我说,我与他依然紧紧地贴靠着,就和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一般,这并不是我、
他那该死的眼睛!
我生长于族裔多样到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阅历自然丰富,对多彩缤纷的瞳色早当免疫,实话说在这方面我没有任何的偏好,也从不认为眼瞳的颜色会成为什么欲念的开关——直到今天,我发现自己错了。
在四处包围交叠离乱的霓虹照应下,他乜我时眼瞳的颜色不再是单纯的淡蓝,居然还夹杂了少许银灰的沉淀,清澈退让给了神秘,黎明的王子摇身一变作了黑夜的骑士,一时间竟然让我失了神。
幸好他的眼神并不是温柔的,当我们对视时,他凝视我的眼里闪烁着揶揄、试探、轻蔑,以及分量不小的好奇,纯粹的好奇,可能和小孩子看见新奇事物时忍不住上去戳一戳的性质一样,也亏得如此,我能迅速地除去恍惚,重新将思绪拉回现实。
他始终挽着我,我们以伴侣的距离紧紧地贴靠着,尽管他的唇角始终是微扬着,期间却再没有和我有过目光接触或者交谈。
我必须对此表示感激。
这个走路的方式让我感到很不舒服,尤其是与他,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同性,我只能祈祷他察觉不到我额外分泌的汗液以及莫名加剧的心率。
但他的办法还真有效,直到他带着我走到了一间门面并不算张扬的酒吧门口,我抬眼看去,上面用五光十色的彩灯凑出个庸俗的名字“恶魔之吻”,光在门口就已经能领略里面沸腾的喧闹了,我不禁皱了皱眉头。
“你很少来这里?”他稍稍放开我,终于开了口,笑意盈盈。
“很少。”我承认,这又不是什么需要羞愧的事,“与我个性不合。”
“我觉得也是,你应该喜欢,古典音乐,或者绘画,下棋,就算出门,娱乐场所也应该是博物馆、音乐厅、教堂……”
“错了。”
他看向我——该死的眼睛。
“我不信教,自然不会去教堂娱乐。”我说,“也不怎么听古典音乐,更喜欢现代轻音乐,平时并不下棋,如果你将音乐厅和教堂换成爬山远足的话,那就差不多了。”
他笑起来,弯着一对眼:“千万不要是素食者。”
“不,我是肉食者。”
“”太好了,我们终于有相同之处了,”他边说边重新挽紧了我,“我也是,肉食动物,今晚我们可以组成个狩猎小队,一定能猎取到有用的东西,你说呢,男——朋友?”
我不由咽了口唾沫:“希望如此。”
挤进酒吧里,状况比在外面的时候要糟糕得多,毕竟这里的人口密度也要大上许多,这里人潮如水,噪音污染极其严重,我甚至来不及去打量这里面的布置摆设,光怪陆离下躁动的陌生人们投来的眼神已经足以让我难以招架。
很多人认识他,太多招呼的手势、语言、目光都向他汇聚而来,连累着我也被拖入寸步难行的泥沼,我想挣开他,但我们的手臂却勾在了一起,我转开视线,不经意就与几步开外一个几乎是半裸、水蛇一般的艳丽女子打了个正面,她朝我努起了丰满的嘴唇,送出了个飞吻,我勉强礼貌地向她笑了笑,她的眼睛却亮了起来,举步就向我走来。
一直忙于八面玲珑的简单即刻发现了我的情况,他半转过身来,硬将我拉到他胸前,在我措不及防之间,冲我的侧脸像盖章一样用力地按了一下——用他的唇。
我的心跳停滞了。
耳际嗡嗡地响。
这是?
亲吻?吗?
“喂喂,回魂啦大哥,你有必要反应那么大吗?我都没照着你的嘴啃。”他低声的嘲弄恢复了我的呼吸心跳,他就在我的耳边说话,那股湿热仍然让我的胸口有些不畅,“我只是不想你被骚扰,是不是多管闲事了?你其实是想尝尝那姑娘的技术?嗯,她很棒的,绝对能在十分钟内把你的脑子从你的……下身吸出来,说不定你可以借此治疗你的无能。”
“你试过?”我忍不住问,出口之后又尴尬非常,清了清嗓子,“抱歉,我可能真的有点不太习惯这里的氛围。”
“我看出来了。”他大笑,终于松开了我,“我觉得自己像是把小白兔带进了狼窝——不过,不应该啊,还是说你更喜欢那些高档的,不那么直截了当的地方?”
我完全不知道这些遭遇和对话与找到我弟弟的事能存在什么量子力学能解释的关系,但我还是回答了他:“简先生,你不相信真的有人是性冷淡,甚至从骨子里就反感这些事的吗?”
他嘴角翘了翘:“相信,但那肯定不是你。”
我闭上了嘴,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挂上了面无表情:“你那位调查员小弟在哪里?我们现在可以直接去向他询问情况了吗?”
“还得过一会儿,”他说,“小糯等下有演出,这事关他今晚的小费,我们最好等他演出完再去问,那他心情更好,时间也更宽裕。”